兰陵县发布公告
计划于3月15日停止供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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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2024年供暖季停暖公告
尊敬的热用户:
按照兰陵县(原苍山县)物价局《关于制定苍山县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》(苍价发【2010】18号)规定,兰陵县集中供暖天数为100天(每年12月1日起至次年3月10日止)。
根据天气预报显示,近期气温逐渐转暖,按照县委县政府看天供暖原则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,计划于3月15日正式停暖。2023-2024供暖季自2023年11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,共计115天。
届时,请广大用户做好停暖准备,并在停暖后做好室内供热设施的维护、保养工作。
衷心感谢您对全县供热事业的理解与支持!
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